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4:40
本宫岂容你放肆 发表于 2025-8-15 12:28 广东
算但你也有心无力不是来个人帮雪小鸡少爷把苦果咽下去不肯咽就捂他嘴
算不就好了,追究就完事了,公告最后一段不是白写的
风雨狂途
发表于 2025-8-15 14:54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1:05 浙江
来理中客了~脱装备不犯法,但是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算不算呢
别这样,造成虚拟财产损失的最大过错方是谁??? 你先理清楚吧,或者建议起诉,让官方也承担部分责任,可以写进网游史哦,加油
半世倾尘
发表于 2025-8-15 14:59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1:05 浙江
来理中客了~脱装备不犯法,但是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算不算呢
脱装备不犯法造成虚拟财产损失算不算我不知道,但是偷袭别人势力虚拟财产资源一定不犯法
算是一梦浮生
发表于 2025-8-15 15:11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fuhei#fuhei
陈大象
发表于 2025-8-15 15:51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4:40 浙江
算不就好了,追究就完事了,公告最后一段不是白写的
脱装备是游戏正常操作,未使用三方辅助,规则没有明确禁止,这是正常的敌对打击手段,游戏是允许007出现的,还有你说的虚拟财产,网易的法务不是法律机关,是他单方面的定责
你知道的太多了
发表于 2025-8-15 16:02
奶爹不晕奶 发表于 2025-8-15 14:22 河北
常用IP只是其中一方面,假如你是其中一方的成员,人家给你2W块,让你自己脱装备,你愿意不愿意?5W呢?10 ...
…两边价高者得#28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04
陈大象 发表于 2025-8-15 15:51 山西
脱装备是游戏正常操作,未使用三方辅助,规则没有明确禁止,这是正常的敌对打击手段,游戏是允许007出现 ...
我这里说的网易追责吗?你以为我们只会让网易追责?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07
藝海浮雲007 发表于 2025-8-15 14:15 广东
还真算不上,只能说是游戏机制问题
民法典第127条了解一下,顺便这个主观恶意脱装备 造成排名变化是既定事实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08
风雨狂途 发表于 2025-8-15 14:54 云南
别这样,造成虚拟财产损失的最大过错方是谁??? 你先理清楚吧,或者建议起诉,让官方也承担部分责任, ...
官方对自己部分已经做出承担,补偿内容即为部分承担方式,但是由于某人恶意 主观 造成的损失,还没负责完呢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12
半世倾尘 发表于 2025-8-15 14:59 湖北
脱装备不犯法造成虚拟财产损失算不算我不知道,但是偷袭别人势力虚拟财产资源一定不犯法
建议多读读书,正常玩法,跟利用机制漏洞,建议看看明白而且网易官方也发公告了,反正隐仙居偷的,那可多多了。你要是觉得偷袭有问题,也可以让游戏官方发通告,配合追责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14
陈大象 发表于 2025-8-15 15:51 山西
脱装备是游戏正常操作,未使用三方辅助,规则没有明确禁止,这是正常的敌对打击手段,游戏是允许007出现 ...
官方说的是007问题吗?有人可是利用机制漏洞,对他人虚拟资产造成损失呢。
不过这话,以后跟法官或者J察说吧
半世倾尘
发表于 2025-8-15 17:36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12 浙江
建议多读读书,正常玩法,跟利用机制漏洞,建议看看明白而且网易官方也发公告了,反正隐仙居偷的,那可多 ...
哟脱装备这不是正常玩法?
半世倾尘
发表于 2025-8-15 17:38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12 浙江
建议多读读书,正常玩法,跟利用机制漏洞,建议看看明白而且网易官方也发公告了,反正隐仙居偷的,那可多 ...
别人的虚拟财产损失就是正常玩法。你们损失就在这WANG?
最爱呵呵
发表于 2025-8-15 17:48
他们口口声声说虚拟财产,因为他们内定了奖励呀所以必定有虚拟财产,真牛逼啊,这不被挤出去了,虚拟财产是童话的了#28#28
陈大象
发表于 2025-8-15 17:55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14 浙江
赶紧把这事升级,建议你们报警,真的
你看那个人
发表于 2025-8-15 18:49
装什么客观公正,官方双标开盒,以前举报各种托词查不了IP,这次金主一发话就开盒玩家,魂剑的事你就这么轻描淡写,雨辰验证过不了进不去官方敢查吗!
她姨
发表于 2025-8-15 20:45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7:07 浙江
民法典第127条了解一下,顺便这个主观恶意脱装备 造成排名变化是既定事实
你不会专门去查了法典吧#26不过这个损失怎么界定,是按第一界定还是按最后一名界定呢?
初夏之温
发表于 2025-8-16 03:58
你看那个人 发表于 2025-8-15 18:49 陕西
装什么客观公正,官方双标开盒,以前举报各种托词查不了IP,这次金主一发话就开盒玩家,魂剑的事你就这么轻 ...
被血柠檬洗脑洗傻了#07
张二
发表于 2025-8-16 06:32
战争势力,咬来咬去不是很正常。我的观点,这个事件的唯一要负责任的是王姨开发组。很明显是规则的不完善,考虑八哥漏洞的不全面,赛前准备的不充分,事后处理的太过草率等等。有点像“处理出了问题,就处理产生问题的人”。凡事都是双刃剑,事件发生,增加曝光和热度,然而处理不好,就降低了公信寒了人心。三思而后行吧,希望游戏越来越好,但真的看不到希望啊,好绝望啊,呜呜呜呜
上官恒步
发表于 2025-8-16 08:21
把酒醉三分ㄨ 发表于 2025-8-15 11:05 浙江
来理中客了~脱装备不犯法,但是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算不算呢
玩家有的不是号的使用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