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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斑竹的义务 [打印本页]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29
标题: 斑竹的义务
斑竹的义务就是给 光大水民提供一个 合适氛围的聊天场所. 并且对这个聊天场所进行 维护.  

维护就有版规.

各位来这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定. 自然万事无忧.如果不用准守那又有什么好的氛围呢:$

当然.各位水民也可以不用来..不用来就不用遵守:$

[ 本帖最后由 vivi1860 于 2007-4-19 18:01 编辑 ]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7:30
投出我神圣的一票
作者: e12    时间: 2007-4-19 17:30
随便投一票~~~~~~~~~
作者: haiming    时间: 2007-4-19 17:31
严重同意 貌似活动 都好久木看见了 :$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7:31
大妈,我可以不投么,害怕被抓关XHW:$
作者: 邪恶爱love    时间: 2007-4-19 17:32
同ls,不过我去过了~~~~~~~~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7:33
我顶SS老婆的`
作者: 唐·方    时间: 2007-4-19 17:33
貌似我的申请贴被无视了:'(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34
我还没去过  

我才不要去,听说那不给灌水的~
作者: 夜祭花    时间: 2007-4-19 17:34
潜力T 留名 投票..不想...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7:35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7:35
嫌还不乱么?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7:36
S猪现在对我极度地冷淡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38
汐老婆~~~~~~~~
有志成立木鱼党~~~有人响应吗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7:42
:o ```美女的帖子是要顶的:$ 美女的意思是要领会的:$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7:42
原帖由 雨诗 于 2007-4-19 17:38 发表
汐老婆~~~~~~~~
有志成立木鱼党~~~有人响应吗

看来要抗议才能打掉忽视
我敲你敲敲敲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44
大家敲才是真的敲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7:45
原帖由 雨诗 于 2007-4-19 17:44 发表
大家敲才是真的敲

还不看我还不看我 我再敲你脑袋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7:46
木鱼党是虾米党派?:funk:
作者: 56200151aa    时间: 2007-4-19 17: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7:48
都~晕……


水一个……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7:48
这帖不能水:@ :@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50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7:45 发表

还不看我还不看我 我再敲你脑袋




猪头雅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50
原帖由 56200151aa 于 2007-4-19 17:47 发表
BZ又没工资,当然也没义务
```



水民拿工资了? 为啥水民有义务?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7:51
原帖由 雨诗 于 2007-4-19 17:38 发表
汐老婆~~~~~~~~
有志成立木鱼党~~~有人响应吗

我BS你
每次都要我提示你才想到我
我一直在敲
S猪是不是已经将我打入冷宫了:'(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7:54
还不乱么?
作者: 武者仁心    时间: 2007-4-19 17:5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55
~  没有啊~ 我还有小马甲调戏你了,嘿嘿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7:55
乱后才能大治,懂否??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7:55
还不乱么?非得闹得不可收拾了才高兴?中国人就这么喜欢看热闹?
作者: vivi1860    时间: 2007-4-19 17:56
这贴很水啊 现在论坛的规定就摆在定置 大家有空是可以去看看的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7:56
吓整……………………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7:56
都说了要跟我选  都选错了吧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7:57
胡闹什么!!!!!!!!!!!!!!!!!!!!!!!!!!!!!!!!!!!!!!!!!!!!!!!!!!!!!!!!!!!!!!!!!!!!!!!!!!!!!!!!!!!!!!!!!!!!!!!!!!!!!!!!!!!!!!!!!!!!!!!!!!!!!!!!!!!!!!!!!!!!!!!!!!!!!!!!!!!!!!!!!!!!!!!!!!!!!!!!!!!!!!!!!!!!!!!!!!!!!!!!!!!!!!!!!!!!!!!!!!!!!!!!!!!!!!!!!!!!!!!!!!!!!!!!!!!!!
作者: 56200151aa    时间: 2007-4-19 17: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7:57
原帖由 lv2chen 于 2007-4-19 17:57 发表
胡闹什么!!!!!!!!!!!!!!!!!!!!!!!!!!!!!!!!!!!!!!!!!!!!!!!!!!!!!!!!!!!!!!!!!!!!!!!!!!!!!!!!!!!!!!!!!!!!!! ...


冷静………………

表激动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7:57
原帖由 vivi1860 于 2007-4-19 17:56 发表
这贴很水啊 现在论坛的规定就摆在定置 大家有空是可以去看看的

把我们这伙人全抓小黑屋就清静了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7:58
她不抓,我抓!闹,继续闹!!!
作者: 56200151aa    时间: 2007-4-19 17: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7:58
水友乱不打紧

斑斑乱了可就麻烦了……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7:58
抓吧
````````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7:59
在胆在这说话#99
就有被抓的心理准备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7:59
这贴太水了
你说SS你发点什么怨念贴都比这好
发这种讨论版规的水帖
你丫找抽啊
作者: 315895452    时间: 2007-4-19 17:59
关键靠自觉,斑竹也不是神,一天24小时盯这你们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7:59
冷静冷静 规定里就只有对水民的规定没对版主的啊。。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7:59
原帖由 lv2chen 于 2007-4-19 17:58 发表
她不抓,我抓!闹,继续闹!!!

:o ```22 不闹了:'( :'( :'(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7:59
斑斑~冷静,我给你上茶水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8:00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7:59 发表
这贴太水了
你说SS你发点什么怨念贴都比这好
发这种讨论版规的水帖
你丫找抽啊

不是,时机对么?
现在水区还不乱?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0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7:59 发表
这贴太水了
你说SS你发点什么怨念贴都比这好
发这种讨论版规的水帖
你丫找抽啊

:$ 讨论什么都可以``
八卦啊什么的
偏讨论到我们VV女王新制定的规章了:funk:
作者: 雨诗    时间: 2007-4-19 18:00
  我进去了一定会写申请的  ~~~~~~~~~~``真的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8:00
水区井然有序
一统才叫乱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01
首先抓得就是年轻,你丫的在水:Q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1
我不想再遮遮掩掩的说话了
VV的做法让我不服
没法服下这口气
就这么简单而已
作者: 56200151aa    时间: 2007-4-19 18: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8:02
原帖由 雨诗 于 2007-4-19 17:59 发表
冷静冷静 规定里就只有对水民的规定没对版主的啊。。

斑竹犯错误了,自然会有管理论坛的人来管理,比如高大,比如安静
斑竹有斑竹的工作细则,谁说斑竹没有规定?
闹就能解决问题了?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8:02
小丫么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堂,不怕风雨吹,不怕那太阳晒……
作者: 315895452    时间: 2007-4-19 18:02
感觉那规定对我没用,抓狂的时候谁也拦不住,不想水的时候打死都不水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8:02
原帖由 雨诗 于 2007-4-19 18:00 发表
  我进去了一定会写申请的  ~~~~~~~~~~``真的

终生监禁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03
抓住楼上的一个现行犯了:lol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3
原帖由 lv2chen 于 2007-4-19 18:02 发表

斑竹犯错误了,自然会有管理论坛的人来管理,比如高大,比如安静
斑竹有斑竹的工作细则,谁说斑竹没有规定?
闹就能解决问题了?

问题是没人给VV的错误做一个处理
若是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待
我们会这样闹下去
公民的舆论自由还是有的吧````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8:03
我靠 SS  你等我回了这么多帖了 改主题
作者: 315895452    时间: 2007-4-19 18:04
不晓得说什么,不知道事情的原委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4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8:02 发表

终生监禁

那样更洒脱
不用上这个论坛了#99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04
换个马甲照样来:lol
作者: willsly    时间: 2007-4-19 18:05
我回老家了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8:05
唯恐天下不乱#99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8:05
原帖由 汐汐 于 2007-4-19 18:03 发表

问题是没人给VV的错误做一个处理
若是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待
我们会这样闹下去
公民的舆论自由还是有的吧````

你们这样做,只会加深矛盾
有想过你们是在帮忙吗?
如何调停,如何让双方都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8:05
原帖由 汐汐 于 2007-4-19 18:03 发表

问题是没人给VV的错误做一个处理
若是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交待
我们会这样闹下去
公民的舆论自由还是有的吧````

汐别闹 斑竹没错
你再闹不准吃晚饭
去 看书去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5
原帖由 唐朝大恶魔 于 2007-4-19 18:04 发表
换个马甲照样来:lol

被人赶走了还用马甲
人总会有点尊严的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6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8:05 发表

汐别闹 斑竹没错
你再闹不准吃晚饭
去 看书去

只是心情平静不下来``````
敲了一百遍木鱼还是没用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07
原帖由 汐汐 于 2007-4-19 18:05 发表

被人赶走了还用马甲
人总会有点尊严的

谁知道是谁啊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08
原帖由 唐朝大恶魔 于 2007-4-19 18:07 发表

谁知道是谁啊

个人观点不一样`````
自欺欺人地把尊严给人踩脚底下
还假装没看见么``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8:08
原帖由 lv2chen 于 2007-4-19 18:05 发表

你们这样做,只会加深矛盾
有想过你们是在帮忙吗?
如何调停,如何让双方都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o ```不闹怎么会引起高层的重视:$ ```
作者: 00112700    时间: 2007-4-19 18:09
原帖由 唐朝大恶魔 于 2007-4-19 18:07 发表

谁知道是谁啊

你的MJ叫唐朝小恶魔吧:o 别人很难认出来的哦`:o :o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10
原帖由 00112700 于 2007-4-19 18:09 发表

你的MJ叫唐朝小恶魔吧:o 别人很难认出来的哦`:o :o

我一,你啥时候在论坛看见我用那个马甲,表造谣:@
作者: lv2chen    时间: 2007-4-19 18:10
原帖由 jingasd324 于 2007-4-19 18:08 发表

:o ```不闹怎么会引起高层的重视:$ ```

你怎么知道不重视?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10
疯了
关电脑了
`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11
兮兮跑路了:funk: :funk: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8:11
关了
电脑疯了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8:12
原帖由 lv2chen 于 2007-4-19 18:10 发表

你怎么知道不重视?

:o ```我不知道有没有重视:$ ```但是我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高层的在关注:$ ```相信在闹的其他人也没有感觉到
作者: 00112700    时间: 2007-4-19 18:12
原帖由 唐朝大恶魔 于 2007-4-19 18:10 发表

我一,你啥时候在论坛看见我用那个马甲,表造谣:@
*.自己承认那个MJ是你的了`;P ;P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12
原帖由 jingasd324 于 2007-4-19 18:12 发表

:o ```我不知道有没有重视:$ ```但是我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高层的在关注:$ ```相信在闹的其他人也没有感觉到

年轻MM陪我富甲去
我心里难受
作者: 00112700    时间: 2007-4-19 18:13
*.我也去FJ`
作者: dz007    时间: 2007-4-19 18:13
我怎么看都是细细不好

怎么你们都护着她:funk:
作者: haiming    时间: 2007-4-19 18:13
偶华丽的路过         :$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13
原帖由 00112700 于 2007-4-19 18:13 发表
*.我也去FJ`

。00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13
原帖由 00112700 于 2007-4-19 18:12 发表
*.自己承认那个MJ是你的了`;P ;P

哪有那个马甲,不信你去搜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14
华丽的势力主`````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8:14
原帖由 汐汐 于 2007-4-19 18:12 发表

年轻MM陪我富甲去
我心里难受

:o ```OK  22同学是现在最理智的:$
作者: 00112700    时间: 2007-4-19 18:14
抓住LS现行`:o
作者: 汐汐    时间: 2007-4-19 18:15
原帖由 jingasd324 于 2007-4-19 18:14 发表

:o ```OK  22同学是现在最理智的:$

:$ 不说了
我们三个去富甲开心
:$ 又不是非待这论坛不可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8:15
原帖由 00112700 于 2007-4-19 18:14 发表
抓住LS现行`:o

:o ```抓我什么
作者: 00112700    时间: 2007-4-19 18:15
*.FJ 3Q1`还有谁来啊`
作者: 灬維葉莫莫灬    时间: 2007-4-19 18:15
怎么什么都抓现型啊~~论坛也要保鲜教育吗:L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15
建议关年轻的XHW:o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8:17
原帖由 jingasd324 于 2007-4-19 18:15 发表

:o ```抓我什么

00交给你80了
作者: 00112700    时间: 2007-4-19 18:19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8:17 发表

00交给你80了

*.走过路过`不能错过80年轻`
作者: jingasd324    时间: 2007-4-19 18:19
原帖由 风夕雅 于 2007-4-19 18:17 发表

00交给你80了

:o ```我又杂地了  又招来你们80
作者: 唐朝大恶魔    时间: 2007-4-19 18:19
不要错过#80年轻:lol
作者: 风夕雅    时间: 2007-4-19 18:20
原帖由 00112700 于 2007-4-19 18:19 发表

*.走过路过`不能错过80年轻`

年轻mm无极限 哦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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