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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子板块撤销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二驮    时间: 2012-4-17 17:55
标题: 子板块撤销标准
前天收到版主的短消息,说俺们板块发帖量不够啊,所以就问了下版主帖子量的要求


二、势力子版撤销条件(2011.11.10版)

1、子版主离开超过30天

2、超过1个月没有新主题贴

3、连续的2个月内,总主题量不足60个

4、连续的2个月内,总发帖量不足1200帖

5、势力子版主要求撤销,官方版主审核批准后即刻撤销。

6、其他严重影响游戏或官方论坛形象的行为。

注:除第5条,以上其余5条满足其二,将撤销子版不予恢复。



大家踊跃水啊  淹死的我负责啊
作者: 小财迷    时间: 2012-4-17 20:47
4
作者: 陈冠希    时间: 2012-4-19 09:23

作者: 特仑灬苏    时间: 2012-4-20 17:54
不是吧,骚年们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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