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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逐鹿中原夜雨清风势力主残殇 [打印本页]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8 23:20
标题: 原逐鹿中原夜雨清风势力主残殇
你的签名改了..我只想说一句 你借我两千块钱 能一年多不还...
既然发帖子了 我也想好了后果了
曾经我是那么的信任你.
一次次的打电话  换来的是一次有一次的推脱
电话的录音不是我不会上传 听到的人或许会信 或许不信
银行的汇款清单不是我不会上传 看到的人怎么想不得而知
呵呵  天津  张金金 一脸残殇...我不想说你现在在哪区 玩的哪个号  因为 那是别人的号 号主人曾经和我 和你 和曾经的夜雨一起奋斗过....
作者: 嗜血追忆    时间: 2012-4-28 23:25
要火 占位
作者: a03766752627    时间: 2012-4-28 23:26
帮顶一下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8 23:27
夜雨已经没了...
作者: 阡陌路人    时间: 2012-4-28 23:28
卧槽  逐鹿夜雨貌似是后任者发展起来的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8 23:31
原帖由 阡陌路人 于 2012-4-28 23:28 发表
卧槽  逐鹿夜雨貌似是后任者发展起来的

嗯  堕落  会会 纸纸 恶魔等等等等
作者: 688    时间: 2012-4-28 23:33
目测会火
作者: 娆柒瞳    时间: 2012-4-28 23:36
#fadai  2000RMB  2W金
作者: 倾城丶幽幽    时间: 2012-4-28 23:38
友情帮顶
作者: 月蚀丶    时间: 2012-4-28 23:59
#fadai    尼玛,不可能
作者: 406275    时间: 2012-4-29 00:04
#fadai #fadai #fadai 20000J
作者: 月蚀丶    时间: 2012-4-29 00:17
我想现在在论坛上有很多水军都是夜雨以前的,你可以随便问一个,残殇不可能像你说的那样#fadai
作者: 宋之问    时间: 2012-4-29 01:33
............楼主不是那个谁么......
作者: 斯皮尔伯格    时间: 2012-4-29 06:34
要火! 2000RMB能买个不错的珠子!!
作者: 舌尖轻吻    时间: 2012-4-29 06:45
这个贴子放在半年前会火的不得了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06:56
原帖由 月蚀丶 于 2012-4-29 00:17 发表
我想现在在论坛上有很多水军都是夜雨以前的,你可以随便问一个,残殇不可能像你说的那样#fadai

你不是当事人 请你不要说得那么肯定
当事人自己还没否认呢.皇上跟太监 你想当哪个?
你确定你要听过录音之后才承认你就是个二十三????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07:15
原帖由 舌尖轻吻 于 2012-4-29 06:45 发表
这个贴子放在半年前会火的不得了

半年前我还在玩 还没卖号 .
作者: 吟雪凝    时间: 2012-4-29 09:05
#fadai #fadai #fadai
作者: 闪闪惹人爱.    时间: 2012-4-29 09:3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一场乀舞清筝    时间: 2012-4-29 09:35
火帖留名
作者: gao646590    时间: 2012-4-29 09:48
........................................................................
作者: 灬倾世彡君羡    时间: 2012-4-29 09:48
估计会火……
作者: 一场乀舞清筝    时间: 2012-4-29 09:50
求主人公现身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10:22
主人公在紫服..
作者: azbjjj123    时间: 2012-4-29 12:12
楼主可以说的更详细点 不然我们为什么信你或者信惨伤 你既然发论坛了 还是说明白的好
作者: 无·道    时间: 2012-4-29 12: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丿流年丨甜忆    时间: 2012-4-29 12:19
建议楼主通过正当渠道解决此类事件  既然你证据确凿  还怕警方不给你解决  相反你在网络上的大肆宣传极有可能为你在现实中的维护权益的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例如 如果此人追究你在网络上对其名誉的损坏....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15:34
原帖由 丿流年丨甜忆 于 2012-4-29 12:19 发表
建议楼主通过正当渠道解决此类事件  既然你证据确凿  还怕警方不给你解决  相反你在网络上的大肆宣传极有可能为你在现实中的维护权益的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例如 如果此人追究你在网络上对其名誉的损坏. ...

首先。明确一下 楼主发帖的本意并非想通过论坛给残殇制造压力以至于达到让其还钱的目的,而是不想再让其他人受骗


还有。如果残殇说要追究责任 那么他会后悔的  因为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不是破坏他的名誉 责任终究是他的...  欢迎他来追究
作者: ligang01020    时间: 2012-4-29 18:59
物质化社会为了钱 亲爹亲娘都能卖啊 何况这些虚拟东东
作者: lh19871105lh    时间: 2012-4-29 20:36

作者: 丿流年丨甜忆    时间: 2012-4-29 20:40
标题: 回复 28# 的帖子
你若真心想要钱 就通过现实渠道去  别那么大义凛然的宣传别人的事迹  这个天下你不是第一个被骗 也不是最后一个  要回你的钱 玩好你的游戏就够了
作者: 千古魔主    时间: 2012-4-29 21:10
你还搞出这档子事  其实网络这个东东不能搞的太实在   游戏而已    玩着开心就行   什么游戏里的兄弟啊什么的全是虚的    现实中还不定是个什么鸟    下次小心吧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22:46
原帖由 丿流年丨甜忆 于 2012-4-29 20:40 发表
你若真心想要钱 就通过现实渠道去  别那么大义凛然的宣传别人的事迹  这个天下你不是第一个被骗 也不是最后一个  要回你的钱 玩好你的游戏就够了
重头到尾你哪里看到我说让他还钱了? 说的很明白了 让他游戏里的好友小心被骗
作者: 丿流年丨甜忆    时间: 2012-4-29 22:48
不让他还钱了 你怎么那么大方  让别人小心点   你自己的钱都没要回来让别人小心点 你好无私啊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23:09
标题: 回复 34# 的帖子
谢谢你的夸奖 残殇问我借钱的时候   我卡里就那么多钱 都打给他了 我就是这么无私

话说你为什么要这么维护他呢
作者: 丿流年丨甜忆    时间: 2012-4-29 23:32
睁开你的双眼看清楚我哪点维护他了  说实话我只听过他这个人  真心没过交集 我在不灭的时候他已经不玩了  这件事上我的看法压根就没打算维护他的  反而是你处处袒露你的大方  你以为你不向他要钱了就是大方了 就是无私了 如果你所说的是事实 那么你就是在纵容一个骗子  你在害别人   反而你自我感觉良好的发论坛  你以为就是对别人的提醒  如果你真不打算要钱了 那就是说你借钱这个事实就不存在了  而是你赠送了他2000  在这个基础上你再在论坛发些所谓的这些东西就是对他的诽谤 对他个人名誉造成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OK今天废话多了些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还是那句话这个天下你不是第一个被骗的 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通过现实渠道把你的钱要回去 好好玩你的游戏 啥事没有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23:49
标题: 回复 36# 的帖子
我就爱抬杠  我还真以为我不问他要钱就是我的大方了
我要是纵容他的话我不会发帖子了
我还真没说自我感觉良好来着 我只是说谢谢你的夸奖
我就是在喝晕之后看到他的签名让我不爽 我就发帖了
若要说我对他名誉造成伤害了 他没出来说 你出头做什么
作者: sunjiu    时间: 2012-4-29 23:53
残殇哥哥  既然你看到帖子 删了我好友  就出来说句话呗
作者: 丿流年丨甜忆    时间: 2012-4-29 23:58
答应某妞不和你抬了  你自己玩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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