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3》官方论坛

标题: 拆分翅膀 [打印本页]

作者: 情商高手    时间: 2022-6-10 17:50
标题: 拆分翅膀
2)以上两个翅膀在使用满90天后,可再次消耗艳流彩*4将已装备的玄冰之翼、炽火之翼通过衣柜-翅膀分页下的“折翼”功能按钮,将翅膀折翼成可交易的物品道具。折翼后可交易的翅膀道具,仅可交易一次。这个是对方可使用的翅膀吗




欢迎光临 《天下3》官方论坛 (https://tx3.neteas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