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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惊叹啊!天外飞仙排行榜上的天机 丿天灬圣丨 最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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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3-14 13:58
标题:
惊叹啊!天外飞仙排行榜上的天机 丿天灬圣丨 最烂的人。
9颗雷钻,几百块钱,买一个排行榜上人物的人品是不是很值呢?
作者:
摧意
时间:
2010-3-14 14:06
点背。。。哥前几天被人掏包了,丢了1000多。。这世道是有好人,但你根本就不能幻想着好人叫你给遇上
作者:
kgi99
时间:
2010-3-14 14:19
可怜的星星(HIT
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3-14 14:38
标题:
回复 #2 摧意 的帖子
哈哈,昨晚还有人掏我包,被我发现了!哈哈!
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3-14 14:46
标题:
此人有前科!
丿天灬圣丨此人有前科,最早此人在黯夜皇朝,以极其低廉的势力价格买到了震旦套,后来跟势力熟人各借了几百金,昨天拿走势力大量英雄之血,借一件小事脱离了养育他的母亲势力!
并且永夜义士,会追杀此人,无论他的号换不换人,在何势力。
作为父亲可以给儿子钱花,但是儿子不孝父亲也有义务教训儿子!
所以追杀他是在履行大荒义士的职责,骗子很多,人品差的人更多,但是丿天灬圣丨对不起,你是全中国无数品的恶劣的人中的典型。
在天外飞仙服,我永夜灵瑶绮梦星花错携众多永夜义士来履行丿天灬圣丨你小学老师未完成的职责,重新该如何教你好好做人!
[
本帖最后由 星花错 于 2010-3-14 14:47 编辑
]
作者:
三岁学生仔
时间:
2010-3-14 14:47
(CRY 雷钻这么便宜。。。三潭,金的比例是1比1.1......雷钻370J一个。。。。。(CRY (CRY (CRY
作者:
摧意
时间:
2010-3-14 14:48
从来都没有想过扒手离我这么近啊。。。。算是意识到了,啥都是可能的,这次是偷窃,下回不定就是抢劫,我这几天估么着要不要弄把匕首防身。。。
作者:
摧意
时间:
2010-3-14 14:53
损失了,只能认了,以后见了就杀,过几天等我电脑到手了,买个号帮你杀
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3-14 15:05
标题:
回复 #8 摧意 的帖子
3Q~小摧姐姐,你买个女号咱俩结婚吧!
作者:
摧意
时间:
2010-3-14 15:18
跟我结婚啊。。。你变性好了
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3-14 15:25
标题:
回复 #10 摧意 的帖子
你太苛刻了,你咋还让我变性啊?还是你买女号吧。哈哈哈哈
作者:
遇見
时间:
2010-3-14 16:02
你这完全是自己不小心啊 怎么能够忘记标价了呢?就当花钱买教训吧 !
游戏里的坏人其实比现实更多 因为现实需要伪装
作者:
nicolaszf
时间:
2010-3-14 17:32
哎 自认倒霉吧!!虽然说好人多 ,但是起码你没碰到!!!其实我感觉其实只能怪你自己 ,怨不得别人!
作者:
寒冰魔女
时间:
2010-3-14 18:39
错错……你菊花残了吗?
作者:
kgi99
时间:
2010-3-14 19:29
发现此人在你要战我变战YY里,YY4917961,看见的可以去讨伐他,就他一个人在,在下面的总统套房里
作者:
洛小爱
时间:
2010-3-31 10:42
你们不要欺负我家小摧姐姐
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4-1 19:52
标题:
回复 #1 星花错 的帖子
他都70啦,翅膀震旦天机,牛逼啊!
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4-30 18:38
标题:
回复 #17 星花错 的帖子
建了个势力,时尚王朝,风生水起西装革履的,人啊,白混这么长时间了,哈哈!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0-5-1 00:53
夸F围观下,不过实在看不下去啦。(SMO)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现实中人为了争名夺利,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做人最基本的人性都抛之在外了。
游戏也一样,为了满足自己一点小小的虚拟物质,甚至可以把朋友两个字眼抛之在外。
一句话很狂很嚣张:有没有人性良心不重要,有钱有权生存下去才重要。
现实的社会很残酷,弱肉强食,游戏也一样。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啃泥,泥被海水冲走。
大家依然坚强地拼搏着,只想证明你我不是被海水冲走的泥,更不是啃泥的虾米!
游戏里所谓的大鱼,肯定是那些舍得再游戏上花钱玩家。
但游戏里所谓的泥,未必就是没花一分钱的玩家。
我的观点,游戏没有穷富之分,只有舍得与不舍得之分。
劝告天下所有玩家:宁做无钱有义人,误做有钱无义人。
藐视那些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人!
还有一句:你们F,雷钻也TTM便宜了!
[
本帖最后由 杜若 于 2010-5-1 00:56 编辑
]
作者:
寜丶小仙兒
时间:
2010-5-1 03:10
楼上的姐姐= =那是百八年前的事了,你现在再去我们F看看雷钻价格嘛~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0-5-1 04:14
标题:
回复 #20 冥族宁小仙儿 的帖子
没注意帖子时间。
再说,3,14,也不是百八年前啊。
作者:
丶Dream丨天蓝
时间:
2010-5-1 09:29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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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花错
时间:
2010-5-3 23:24
标题:
回复 #21 杜若 的帖子
3月14,到现在了这么久了。天圣混的那么好了,有的是人把他当兄弟?那天我去杀他,他们势力的人把我杀了,天圣自己都说个人事不要插手。那势力人竟然说,兄弟的事能不帮么?
其实,他们势力人怎么杀我无所谓我只杀天圣,因为有太多事实证明他人品绝对有问题!就像全区有个著名的骗子,谁都可以无理由的杀他,当然天圣此人倒也没全服皆杀偶尔看见他,我倒会喊些有些永夜之人一起杀,我自己个HH确实杀不动他!
不过他混到现在确实风生水起了,到底是跟他志同道合的人多呢,还是说他欺世盗名的功夫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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