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496|回复: 1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展示] 关于被骗618珠子的事

[复制链接]

1万

活跃

9181

人气

95

军饷

得证大道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693

四叶草收获幸福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祝天下3的小伙伴们幸福美满【赏金猎人】奖励)新炼化有我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如果是我,我也会不说。曾经下32,出牛了,团长没提一个关于分钱的字,我也没有好心的提醒他:哥们,我截图了。而是什么期待他黑装备,然后他这么做了,于是出副本后,我顺理成章的杀了他。如果能让骗子得到教训,我想我义不容辞。
你的想法也不错,如果这么说了。自己这次确实很可能不会被骗。
问题是,他下次找别人时,另一个买化雪的是不是也要说:我截图了,第3个第4个买化雪的也要说:我截图了?
哪里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骗子不狠狠的吃一次亏,是不知道痛的,第2个第3个第4个人还需要说:我截图了吗?

1万

活跃

9181

人气

95

军饷

得证大道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693

四叶草收获幸福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祝天下3的小伙伴们幸福美满【赏金猎人】奖励)新炼化有我

沙发
发表于 2012-5-1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原帖由 thank1999 于 2012-5-12 14:10 发表


哎,希望你下次犯罪,没人替你辩护

看到现在,我很纳闷,为什么会这么多人为骗子摇旗呐喊,到这里时,我终于悟了,原来是为了自己犯罪时,有人辩护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1万

活跃

9181

人气

95

军饷

得证大道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693

四叶草收获幸福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祝天下3的小伙伴们幸福美满【赏金猎人】奖励)新炼化有我

板凳
发表于 2012-5-1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原帖由 thank1999 于 2012-5-12 14:17 发表

真正的骗子怎么会一次失败而放弃,减少犯罪,应该在预防,导人向善,而不是引人犯罪以后惩罚

如果每个人都能在珠子被骗后,迅速找客服找回,长期以往,就减少骗子这个功效而言,我觉得比搞所谓的导人向善这个伟大工程要靠谱的多

1万

活跃

9181

人气

95

军饷

得证大道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693

四叶草收获幸福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祝天下3的小伙伴们幸福美满【赏金猎人】奖励)新炼化有我

4#
发表于 2012-5-1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原帖由 thank1999 于 2012-5-12 14:22 发表

法律建立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如果你给我100万,没有任何凭证,我拿了钱也不必逃走,我说你没给过我钱

如果你给我100万,大家好好签个合同,你说“我有合同”,我拿钱办事概率就大升

既然预料到人家会贪 ...

拉他们一把,是行善,不拉,是本分,问题是,现在不拉骗子的人,在被喷,你觉得合理吗?

1万

活跃

9181

人气

95

军饷

得证大道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693

四叶草收获幸福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祝天下3的小伙伴们幸福美满【赏金猎人】奖励)新炼化有我

5#
发表于 2012-5-12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原帖由 庄桥一梦 于 2012-5-12 14:49 发表


我喜欢你这句话

我是你这句话的粉丝啊

确实

减少犯罪   应该是导人向善

不应该是引诱犯罪

人家只是个买化雪的,我看你骨骼精奇,必是练武奇才,维护世界和平,引导世人向善这个伟大的使命就交给你了 什么是空话,什么是实战分不清么

1万

活跃

9181

人气

95

军饷

得证大道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693

四叶草收获幸福神仙眷侣·比翼双飞(祝天下3的小伙伴们幸福美满【赏金猎人】奖励)新炼化有我

6#
发表于 2012-5-1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原帖由 纯白以外 于 2012-5-12 15:00 发表


LZ怎么不回这个?

专业的LZ会告诉你,这叫:间接无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