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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看了一下lz的陈述,觉得很简单的一件事。
第一,A调戏了B的媳妇C,B杀A是维护C的尊严与自己的面子,所以起因错在A,A需要道歉。
第二,B杀A属于捍卫,如果当时A反击B,那A就是自卫。A在没有自卫的情况下被杀死,多少也为自己的失言付出了些代价,不还手即意味着自己有错在先,理应再去言明,一笑们恩仇。
第三,A被杀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没有先去道歉,反而去杀人,这就是调戏有理,换做是A的老婆被调戏,A该不该给那个调戏之人一点教训?给了教训之后,还要去给那个调戏之人说“对不起,我教训你是不对的”?即使那个调戏之人事前说“对不起,我调戏了你老婆”,A也没有理由再去道歉吧,但可以选择原谅与否。所以,A理亏,理亏之后还要恼怒,那便是无道。
第四,私人恩怨却要引发群斗,说明这只是一条导火线,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没有永恒的和平,只有不断地冲突。”
LZ显然是向着A的,我这个旁观者,不认识什么少帅、黑名单、七七,所以以A、B、C代指,表示对当事者的尊重与看待陈述的客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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