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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是反方,现在我更趋向于正方。拿我自己来说,我一直是觉得不是很喜欢占对方便宜,但是如果明确拒绝会伤感情,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弥补,做到礼物有往来就算有差别尽量不要太大,毕竟和对方收入不是一个档次,然而在一起的时候没什么人说这些,我自问我没有在金钱上对不起对方,等到分开了,就有那种路人,一个个指着你身上所有对方送的东西问你啊呀这个好贵啊你送了对方什么,哦我就笑了,你是谁?记得比我还清楚呢,这种时候就是说了矫情不说憋屈,我还要列个财产清单给你看么,你敢去问问男方我欠不欠他么。所以,妹子们,千万不能接受对方任何东西,100J的也不行,接受了也要立马还100J以上的,80J都不行,才能证明你品德高尚不拿别人一分一毫啊 然后我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得找前夫一起列个清单把他的东西都还了,我的东西都要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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