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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柳荷听韵 于 2015-10-19 10:29 编辑
首付男方出,还贷男方还,房子归男方。
看起来是很有道理的样子,其实仔细想想,这还贷用的钱可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就是女方其实也是在还贷了。
可是房产证上却是男方父母的名字,这说明什么?说明女方也跟着还贷,但是真要分了,女方能拿到一点补偿?如果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还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什么的来证明拿了共同财产还贷了。可是这种情况……
至于车子,女方婚前拿不到,算是共同财产。
价值10W的,男方出了6W的钱,女方出4W,平分的话,也就是男方比女方多出1W。
可不能把男方出的钱都算在女方头上,说没结婚呢,先给女方一辆车了——那是两个人共同的车。
这么算下来,结果就是:男方付了1W块钱给女方买车。女方以后要替男方还房贷(还多少就不知道了),万一离婚了,女方的补偿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少。
除非女方以后的工资都给自己花,要么就按照楼上一些建议,首付女方也付了,写夫妻俩的名字,以后共同还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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