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紫陌飘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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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力恩怨] 关于齐鲁天下服务器刷屏事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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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饷

凤栖于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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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4: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埃及
这个帖子超火,20页是一定可以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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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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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4: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需要我们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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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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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4: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 我就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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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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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日本
(SY) 顶的太多不会给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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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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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日本

回复 #336 弑神蓝儿い 的帖子

你们有多强大(``) 那个地方强?那个地方大?你们黑帮的不是都混多玩去了 留下你这个zhu坚强?千万要挺住,不能松懈,论坛没了你们的支持少了很多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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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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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好吧 ,刚才的帖子看不到了,之前爆料纳兰清晨 论坛资料的 帖子也已经被删    至此 爆料纳兰清晨   人物属性装备   论坛资料的帖子已经被删干净了。在让我们拿出证据,确实有点难为人了啊。   下面我在表达下我的几个观点:
   1.  首先,黑帮刷屏确实影响了 正常的游戏生活,受到禁言的处罚,可以接受。  但是导致黑帮刷屏的是论坛版主处理玩家论坛矛盾 及玩家举报等事件的不利表现。论坛版主 与玩家因为论坛事件的处理把玩家逼出论坛 本身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2.在爆料纳兰清晨 装备属性的帖子中,那个纳兰的装备值得有人保存吗?看过的人应该很清楚,他的装备有什么特色吗?  值得别的玩家保存它的装备属性图?我就看到 几件 失魂,忠心玉   首饰也没什么特色。
  3.在爆料纳兰清晨论坛资料的帖子中 ,大家可以比较下自己的注册时间  页面浏览量 在线时间,可以说 ,他比大多数人要厉害,当然有人给出了解释,但并没有消除我的怀疑。
  4.大家一致要求黑帮提供纳兰清晨时雷斑竹小号的证据(虽然他们自己也没能提供 刷屏的人是黑帮的证据) 但我想举证责任倒置在这里是适用的。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

    还有我有种我要被封侯 或是逐出大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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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于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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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我承认我笑了,那谁,我好歹也是学过法律的,举证责任倒置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滴,是有适用原则滴,不然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说这个事情你们自导自演,你把你没有这么做的证据给我看看啊~

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下列情形:


  (1) 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 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 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请问,您所说的事件适用于哪一条啊?孩子,回去把法律书再从头到尾看一遍再来吧,虽然说不懂法律很可怕,这样半桶水响叮当更可怕~
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但你叫嚣着正当防卫把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犯人痛扁一顿,还是会被惩罚滴~晓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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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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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回复 #347 万兽猫为尊 的帖子

好 你逮住我的第四条,并且在恢复中叫我‘孩子’  我却不敢注意会叫你,因为我怕被封侯 而你则不会。
         你如果回驳我最好逐条回驳。
   再说,你列举的的第四条 适合现在的情形不?  那么多帖子被删 难道不是 ‘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如果你又笑了请大声笑出来,别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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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还有 雷沧海的论坛人缘好 不可否认,毕竟当这么久的斑竹。为其说话的人多也不奇怪。
           你们都不相信雷沧海会做出那种事,可以理解。我还说了,问题的关键现在不是 纳兰清晨是不是雷沧海的小号了。
   你们相信雷沧海的人品,难道人家黑帮的 不相信他们势力主的人品 ,人家也是在一起打拼这么久了。

          大家回复我的时候最好别带侮辱性语言,因为 别人骂我 我却不能回骂  我感到憋屈

[ 本帖最后由 发呆的小羽毛 于 2010-3-25 15: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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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于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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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首先.我不认为你们存在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的情形,对方也不存在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情形,我有幸作为事件发生当天的见证人,在弈剑板块看到了如洪水般的投诉贴,帖子里不存在任何证据,只是光凭主观臆断认定小茂封了那谁谁的号,后来被人指出玩家版主没有这项权利后改口说是小茂开小号和别人对骂然后借机状告超版,扰乱弈剑板块的正常次序,于是被转回入回收站(注意:不是删除,你搜索这些帖子还可以发现它们的位置,只是没有权限查看而已)。
而据我所看过的这些帖子来说,我并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证据,所以被扔进回收站也只能说是去除了一堆废话而已,不存在妨碍举证诉讼的情形,因为里面压根就没有举证。
其次.刚刚那什么纳兰啥啥的装备帖子被扔进回收站,请注意,那篇帖子的目的是为了证明那人不是小茂的小号,所以不是你们这一方的证据,要请求举证责任倒置好像他们比较有资格吧?

[ 本帖最后由 万兽猫为尊 于 2010-3-25 15: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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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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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SMO) 我不在乎谁对谁错了,但是就门派刷屏骂人一事,我对齐鲁的玩家深表同情啊,我们服冰心门派原来有个人就刷了2个小时就被忍无可忍的我们举报、屏蔽了,2个小时我们都觉得痛苦了,想想齐鲁的玩家受罪这么久,太痛苦了……支持封那些刷屏小号,甭管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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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引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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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雷沧海不管是人缘还是人品都得到大家的肯定
黑帮.........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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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于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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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回复 #349 发呆的小羽毛 的帖子

那啥,请注意,我在回复中称呼你“孩子”,请相信,我一定是带着充满怜爱的声音呼唤你的~因为我叫谁都叫孩子,因为孩子保有一颗童心,是可爱的~当然我也会称呼别人妞儿,可惜由于您的性别我不可能称呼您为妞儿,不然您又要说我侮辱您了,如果您认为“孩子”这一词带有侮辱性的话,很抱歉,幼儿园老师,还有我们千千万万充满爱心的作者们会哭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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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引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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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刷天下骂人的怎么就没见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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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出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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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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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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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5: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回复 #350 万兽猫为尊 的帖子

关于纳兰清晨的 装备属性 论坛资料都是 为了证明 他不是雷沧海的小号 而提出来的,而这些证据都存在明显的疑点。故而不能证明 他不是雷沧海的小号。
     但是这些帖子为什么在出来这么久在回复这么多以后又被列为垃圾被放回回收站呢?
作为一个没什么权限的普通版友 我们这么去找证据呢? 最起码我连把以前回收站那些所谓垃圾帖子的 查看的权限都没有,怎么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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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于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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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埃及
黑帮的做这样的事情,人品一目了然。

还用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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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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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黑帮的也有资格谈RP??(S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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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武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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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6: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哎,,游戏可以放弃一个服务器,但是玩家还会玩这个游戏,所以闹归闹,杀归杀,千万别拿鸡蛋撞石头石头可不是水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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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于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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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6: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回复 #356 发呆的小羽毛 的帖子

关于您说纳兰的装备、注册时间有疑点这一事件,装备方面我不是弈剑,所以我不能发表什么观点,但就注册时间这一点,已经有人给了您明确答复,并且给出了证据——就是他自己24小时内3600访问量的那张图,但如果您说那张图也做假的话,那我就真没办法了,因为这里并不存在侵权,也不存在取证困难,所以你没办法要求那位给出图片的同学证明给你看,人各有异,你做不到不代表别人做不到。
我也曾看到过一个发帖量为两位数,但是积分和访问量高到恐怖的论坛号,据他本人说是采用的自动刷新浏览器刷出来的,目的是为了高的权限,发图啊,头像啊啥啥的。
而您说的取证困难,您可以联系发出纳兰装备的那位姑娘,我想帖子被扔回收站,她一定比您更郁闷,您要用的话,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乐意给你们看看。
当然还有更邪恶的方法,比如查IP=。=(不要和谐我)
但是我要提醒的是,工作人员在未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公布玩家IP,如果您有本事查出来,您自己知道就好,不要发到论坛上,不然就真的是侵权了。
但您说您是普通人,没那个本事查IP,那就对不住了,方法已经指出来了,您自己做不到,总不能说是妨碍您举证了吧?

PS:具体案例中妨碍举证讲的是将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既然已经销毁就不可能再次做一个假冒产品吧?而此例中纳兰的装备,那位姑娘我记得用的是附件上传图片的,那么应该有备份,再不济纳兰这个人跑不掉,你直接去他们服务器建小号围观好了。
PS再PS: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是无法律效用的,所以还是通过正规途径查吧,黑客什么的还是算了……我绝对不是在教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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