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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0# 畅轻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要的东西扔在地板上了。但是你需要,你就捡起来自己用。这也不犯法对么。但是这件事不能这么看的。
楼主和女主是协商好我给你冲贵宾点开大禹。贵宾点和大禹声望是捆绑消费。如果你要得到都必须付出等同代价。女主说不要了,而且也没有付出代价得到。并不是说楼主不要这个大禹声望。他只是想让女主付出等同的代价得到。如果大禹声望能够交换,试问楼主会扔掉么。所以,这并不是楼主不要的东西。
而女主没有付出应该有的价钱就去找回声望。其实就是欺骗。你要把这件事看成流浪汉将人不要的东西捡起来拿去卖就不犯法的话。就太偏颇了。
而且对于流浪汉捡人不要的东西最终被丢掉东西的人搞上法庭的事也是大有在的,你要的话我可以找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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