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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核了
顶锅盖说一句
号主借号,借号人以号主的号为工具出去骗人
这应该适用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号主只是让练号,没让代替她买卖东西),代理权终止(这里不涉及这个情况),
签订了合同(口头磋商达成合意,产生实际交易行为,也是签订合同并履行,并不仅仅包含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况。正如游戏内用号主的号进队继续和被骗人交谈买金),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开号去谈,去交易)
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号主)主张该合同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约束(已经给金,号主要给钱)
关于开号的人,是不是号主,需要每一次都多方求证?如何求证?如何证明求证结果是对的?万一骗子再用手上的其他大号继续进队证明呢?
如果每一个交易都要这样多方证明,交易效率会变得奇差无比,对被骗得那方也不公平
kfc也多次强调,不要共享号,这种风险太多
号主找领养人,是共享号,明知并且放任各种风险,最后当然要为造成的结果负责
只是毕竟这是游戏,论坛打打字也不用负责
遇到这种事考验的是号主的自觉
和被骗那方的警觉性,是否愿意多**经历去求证是不是本人
最后,关于借车那条,就是适用于借车,不能轻易类比给其他情况,这叫法律适用
其他各种借刀,买刀也是如此,有一条上面明确写着教唆自杀,那条就是适用于教唆自杀
再回到借车那条,虽然是保险公司赔,那是因为车主为车买了交强险,正常驾驶出事故,驾车人的锅,但是保险公司为车赔付
重点还有,保险仅仅赔上保的范围,如果不够赔的,车主依然要补充赔
如果车主把车借给没资格开车的人驾驶,或者明知道驾车人有不允许驾车的情况,比如喝酒,还借车
那么保险就不会赔,必须车主自己全赔
圈重点,谁的保险公司赔?车主的啊,不是驾车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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