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025|回复: 4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势力恩怨] 天外飞仙【逍遥居】和【弑神帝国】敌对全过程,打的就是你们的背信弃义!!!

[复制链接]

1049

活跃

2929

人气

45

军饷

一呼百应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149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1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四川

登录论坛,更多趣闻美图好福利!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看帖的朋友你们好,我是【逍遥居】势力主極速丷邁巴赫,平时很少逛论坛,所以让朋友帮忙发下帖子。
先介绍一下我们的势力【逍遥居】,它是由天外飞仙的一些老玩家组成的,这些大荒的热血青年在天外呆了两年多然后转到外服(有凤来仪和逐鹿中原)呆了半年多,由于打烦了联盟战役便想回天外休闲养老且有点小的激情也就知足了。就这样这些老玩家不谋而合的回到天外建立了逍遥居(3级势力是买过来的,成员都是新的)。我们是小势力,是一帮无拘无束喜欢玩幻化的快乐玩家,我们崇尚团结合作、开心快乐,不想再参与各大联盟的厮杀了,为了体现团结和激情我们必然要选择一个势力进行敌对并且要努力占领祭天台,因为这是每一个势力不大不小的追求。

就在势力战的那天下午,弑神帝国(有台子)的管理M我并且来我们yy找我说打友谊赛,我说:“我们不想打友谊赛,我们想找个有激情的中立势力敌对”,然后他们的管理说:“我们跟你们一起打,我们势力战有50+的人,你们打谁我们联合打”,我当时就说:“好啊可以啊”。我当时想他无非也是想保住台子说跟我们打友谊赛不让我们洗他们的台子而已,不过既然人家愿意跟我们合作我们也没推辞,就这样他们管理回yy。我便跟我们几个管理说了一下决定到他们yy谈一下,就这样在去他们YY之前我还M刚才来的弑神帝国的管理:“你确定能跟我们一起打吗?”他说:“可以,你来yy”,我们就带着诚意去他们YY。到那以后,他们YY紫马甲说:“我们就打友谊赛不打别的势力,我们不想打别人(当时的口气好恶心)要打你们自己打吧。”我擦,我当时就怒了两分钟没到我就离开他们YY了,我擦,这不是耍我们玩吗,那好,你们不是50+的人吗,哥就选你们打了,我们就这20个人,打不过也打。当时并没有考虑打的过与否就这么决定的,我们也并没有研究过他们的势力(原来他们还有个分势力,是红色的妖字),明事理的人看看这不算欺负人吗?我们就是多几个幻化而已,就这点破事这势力天天地区天下的口水,有意思吗,玩游戏不打架那就去玩单机呗,既然你们这么对我们,那我们正找不到敌对呢,你们自己的管理在yy也说没敌对,想激情,正好成全你们了。于是当天势力战结束,他们就开红了,打就打呗,口水什么。第二天我们本来是不想守台子的。周日上午草原营地厮杀过后,你们各种挑衅,既然你们都准备好要在妖魔反攻的时候开红了,那就守呗。这事就这意思只是想说明一下,让不知道事情真相的兄弟了解一下,我们【逍遥居】是崇尚团结合作兄弟情深的,要不然怎么能有这么多老玩家从新组建势力。

欢迎大荒爱激情喜欢幻化的玩家加入天外飞仙【逍遥居】,这里有最专业的幻化达人互相切磋最专业的幻化技巧,我们崇尚团结合作。【逍遥居】开心快乐似神仙期待你们的加入。。

LZ是无辜的,口水、矿泉水瓶子什么的都朝着迈迈去吧,LZ下雨从来不爱打伞~~~~

评分

7

查看全部评分

398

活跃

1561

人气

2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537
沙发
发表于 2012-5-14 1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你沙,或不沙,沙发就在那里。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514

活跃

1255

人气

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617
板凳
发表于 2012-5-14 17: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兮兮~亲亲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1075

活跃

3402

人气

40

军饷

从者云集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089

爱情美满520不孤单

4#
发表于 2012-5-14 17: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fadai #fadai 逍遥居,卖掉了 原来,龙门真的消失了 曾经风雨同路的朋友们,还有几个记得曾经的龙门石窟呢,还有几个在坚守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1049

活跃

2929

人气

45

军饷

一呼百应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1492
5#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17: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帖子被审核后改不了字体颜色。。。这不是我要的颜色啊 。。。。大家眼睛受苦了

1632

活跃

1718

人气

3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585
6#
发表于 2012-5-14 1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255

活跃

1157

人气

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591
7#
发表于 2012-5-14 17: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路过水一下。。。。。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470

活跃

1094

人气

0

军饷

一飞冲天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29
8#
发表于 2012-5-14 17: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介个马甲好熟悉啊 ··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70

活跃

103

人气

0

军饷

以武入道

Rank: 4

积分
112
9#
发表于 2012-5-14 18: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回复 4# 的帖子

风雨同路 也解散了吗   我走的时候组建的正好着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41

活跃

437

人气

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520
10#
发表于 2012-5-14 18: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我来帮LZ顶一下吧 虽然我现在在弑神  但是你们之间的事 我真心一点都不知道  我已经很久没上线了
头像被屏蔽

-10

活跃

5

人气

0

军饷

封喉

积分
89
11#
发表于 2012-5-14 18: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贵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43

活跃

387

人气

0

军饷

伐骨洗髓

Rank: 6Rank: 6

积分
384
12#
发表于 2012-5-14 18: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阅~~~~~~~~~~~~~~~~~~~~~~~~~~~~~~~~~~~~~~~~~~~~~~~~~~~~~~~~~~~~~~~~~~~~~~~~~~~~~~~~~~~~~~~~~~~~~~~~~~有分吗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514

活跃

1255

人气

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617
13#
发表于 2012-5-14 18: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原帖由 缘梦 于 2012-5-14 18:09 发表
风雨同路 也解散了吗   我走的时候组建的正好着了


乃是势力哪个孩纸

0

活跃

75

人气

0

军饷

以武入道

Rank: 4

积分
147
14#
发表于 2012-5-14 18: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都老玩家啦,帮你们顶下,好像势力有好多熟悉的人啊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70

活跃

103

人气

0

军饷

以武入道

Rank: 4

积分
112
15#
发表于 2012-5-14 1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原帖由 丶莞尔 于 2012-5-14 18:41 发表


9" /> 乃是势力哪个孩纸

逍遥居的老人了 现在还在逍遥居

514

活跃

1255

人气

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617
16#
发表于 2012-5-14 18: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原帖由 缘梦 于 2012-5-14 18:46 发表

逍遥居的老人了 现在还在逍遥居


猜不出来,你是不是那个紫陌小哥

70

活跃

103

人气

0

军饷

以武入道

Rank: 4

积分
112
17#
发表于 2012-5-14 18: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原帖由 丶莞尔 于 2012-5-14 18:47 发表


9" /> 猜不出来,你是不是那个紫陌小哥

猜对了~

514

活跃

1255

人气

0

军饷

凤栖于梧

Rank: 8Rank: 8

积分
617
18#
发表于 2012-5-14 18: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其实是土豆妞告诉我的

3632

活跃

1953

人气

5

军饷

傲睨群雄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433

笑看风云【丷訫説】2017岁末冠军!

19#
发表于 2012-5-14 18: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47

活跃

112

人气

0

军饷

以武入道

Rank: 4

积分
189
20#
发表于 2012-5-14 19: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这个事应该还有别的解决办法吧,应该是他们没沟通好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